今年三季度,我市各级价格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价格举报和咨询999件,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6.9%。其中上级主管部门交办7件,有关部门转办3件,来电943件、来信10件、来访15件,网上投诉21件。办结1004件,其中咨询件数937件,办结率100.5%。期间共处理价格投诉186件,根据价格举报线索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7件,退还消费者56.5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81万元,罚款0.93万元。
一、投诉处理基本情况
三季度全市共处理各类价格举报186件,其中交通运输43件,房地产和物业管理24件,药品医疗33件, 教育19件,电信5件,宾馆餐饮4件,电力5件,食品4件,家电2件,建设2件,成品油2件,水价3件,煤气1件,其它商品和服务价格37件。
二、价格举报热点
从举报咨询受理情况看,交通运输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房地产物业管理和教育收费是今年三季度举报和咨询的热点。
(一)交通运输价格
三季度,我市共受理交通类价格举报和咨询217件,占受理总量18.1%,其中停车收费投诉49件。6月份国家发改委调整成品油销售价格,经宁波市物价局和交通局审核,我市从7月1日起调整客运企业运营票价(包括中巴车)。由于个别营运线路存在擅自提价行为,引起中巴车客运投诉量显著上升。如余姚市姚南运输公司擅自将余姚到梁弄的票价从6.5元涨至7元,已由余姚市物价监督检查分局予以纠正,并对该公司处以500元罚款。
另外,停车场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主要有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问题。如某停车场违反宁波市物价局甬价费[2003]186号)文件规定,对停放超过24小时的车辆不按15元/天计费,而实行按次计费,即3小时以内计费10元,超过3小时按每小时1元计费,提高了停车场收费标准。对此,市物价局已对该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4136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医疗和药品价格
三季度,全市共受理药品医疗价格举报和咨询121件,占受理总量的12.1%。药品、医疗投诉一增一减,总体比去年略有增加,期间共处理药品医疗价格违法案件11件。部分药品价格的上涨是造成药品投诉增加的主要原因。医药价格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医院和药店价格相差较大,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可乐必妥0.5%)5ML/支的药价要39.60元/支,而其它药店只要19元左右 ;二是反映部分药品涨价频繁,如珍菊降压片一年内多次提价;三是反映药品超过规定零售价格,如余姚宏挤堂大药房以22元/盒出售海天药业产十滴水胶囊(0.25g*15*x2),规定最高零售价为16.50元,共计出售300盒, 多收价款1650元,余姚市物价局对该药房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50元的处罚;四是反映医院随意收取治疗费,如一病人反映海曙区某医院收取治疗费30元,其实只是二支氯霉素眼药水加二支地塞米松,而该四支药的药价加起来也不足4元,经海曙区物价检查所查实,该医院为患者实际换药1次,根据换药部位应按小换药收费,计7元。已责令退还多收款23元,并处罚款800元。
(三)房地产和物业管理
三季度,我市共受理房地产和物业管理举报和咨询106件,占受理总数的10.6%。从投诉反映的内容来看,主要是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并且集中在新建住宅小区。如水岸心境、天合家园等小区于去年底交付,建有地下集中停车位,车位供应相对宽裕。由于车位价格较高,大部分住户未购买停车位,希望选择包月停车方式。然而,随着从紧的货币政策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回笼资金,以不让未购车位的车辆进小区、不给包月停车等手段,促使小区住户购买停车位,引起住户的不满,造成多起堵门事件,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由于相关法规配套不完善,目前有关行政部门尚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四)教育收费 三季度,我市共受理教育举报和咨询66件,占受理总数的6.6%,通过价格举报查处违法案件3件,责令退还多收款558768元。如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07级招收服装设计专业计划内新生46人,收取学费25000元/人,根据浙价费[2008]75号文件规定,该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3000元.该校对这级学生共多收学费金额552000元,市物价局已责令退款;鄞州区邱隘汇头小学违反规定,自立项目向学生收取学习资料费,鄞州物价检查所已立案查处,并将所收的资料费6768元退还了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