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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07年度价格举报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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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我市各级价格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价格举报和咨询4770件,比上年同期减少了8.6%。其中上级主管部门交办40件,有关部门转办12件,来电4514件,来信96件,来访97件,网上投诉11件,办结4764件,其中咨询件数4538件,办结率99.9%。期间处理价格投诉736件,根据价格举报线索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26件,退还消费者31.34万元,罚款3.1万元。
       一、价格举报的特点
       从价格举报的统计情况看,今年价格举报工作有以下三个显著的特点:
      (一)价格举报受理量、经济制裁金额减少。今年我市受理价格举报4770件,比去年同期下降8.6%;经济制裁金额由去年的110万元下降到34万元。究其原因,一是举报热点转换,医疗药品投诉案件明显减少;二是各级举报中心在举报案件处理中以当场处理为主。
      (二)价格咨询是价格举报工作主要内容。今年,全市共办理价格举报咨询4764件,其中价格咨询为4538件,占受理总数的96.26%,价格咨询成为价格举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电话举报是价格举报的主要方式。今年,我市共受理电话价格举报4514件,从受理情况看,电话举报的受理量占总受理量的94.63%,成为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价格管理、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二、价格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
综观今年我市的价格投诉受理情况,交通运输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教育收费和成品油价格是今年举报和咨询的热点。
     (一)交通运输价格
      全市共受理交通价格投诉及咨询558件,占受理总量的23.4%;利用价格举报查处交通运输价格违法案件31件,占查处举报案件数的37.35%。举报反映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春运价格问题。2007年春运期间,反映公路客运价格的投诉和咨询比2006年有了明显的增加,主要反映的问题是公路客票涨价,而且幅度较大,我市对春运期间的公路客运票价按核定的中准价执行,据调查,全市各车站都能按规定的价格执行。造成投诉较多的原因一是由于媒体的宣传,一些旅客对春运的票价产生误解;二是有些路线在平时进行下浮,春运期间恢复到中准价,使旅客产生涨价的感觉;三是部分线路由于车型改变,使绝对价格上涨;四是一些旅客以前是站外上车,得到个体车主的票价优惠,春运期间就享受不到这种待遇。
    其次是停车收费。2007年初,我市为了有效控制市中心区域机动车总量,引导车辆入库停放,减少路内停车,在中心区域设置了1000多个“咪表”停车位,并划分二个区域,通过二次刷卡实行按计时收费与按“次”收费相结合,其中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小车收费标准为一级区域4元/小时,二级区域3元/小时。由于收费标准比原来高出近四倍,群众反映较大,下半年,我市对“咪表”停车计费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一小时计费改为半小时计费,市民反应良好,投诉情况明显减少。
      第三是车辆施救收费。今年全市共受理车辆施救投诉和咨询7件,其中5件存在多收费现象,共计退款5350元,罚款5000元。上述投诉案件,大部分发生在杭甬高速公路,由于杭甬高速施救服务公司未配备施救吊车,当事故车辆需要吊车施救时,都是由其协作单位进行作业,收费标准大大超过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如在1月19日皖S12036牌号货车装运钢瓶近30吨,在杭甬高速宁波方向118K处出险,整车翻出路基。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4〕289号)规定,作业过程:50吨吊车二辆路上作业各一次计起步费1000元,作业费3000元,出险车辆驾驶室驳运至宁波停车场,50吨吊车一辆随行,吊卸驾驶室作业一次计1000元,25吨吊车二辆放空,计空施费500元,合计施救费应收5500元,余姚市申达交通车辆施救中心实收8200元,多收2700元;又如。今年10月,对浙BE2155小轿车进行吊车施救时收取吊机作业费2000元,多收1200元。
      第四是中巴车票价。中巴车价格投诉主要发生在奉化、宁海二地,原因是城区至乡镇的几条主要线路客运车辆统一更新为空调中巴车,同时该几条营运线路的客运票价进行了调整。个别线路的中巴车辆和溪口旅游中巴在营运过程中无视国家价格政策法规,存在乘机乱涨价、乱收费现象。为此,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及时会同交通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采取上路检查、上门告诫等多种形式严厉打击了乱涨价、乱收费行为,有效地抑制中巴车乱涨价行为的蔓延。
      (二)医疗药品价格
     医疗药品价格投诉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今年我市共受理医疗药品类价格投诉举报436件,占受理总数的9.1%,比去年减少180件,下降幅度达29.3%。从反映的情况看,主要集中在药品的价格差异问题上,个别药品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与市场价的差价较大,如四川珍珠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司帕沙星分散片,最高零售价为75元/盒*8粒*0.1g,而在某大药房的价格仅为29.50元/盒。另外发现个别民营医院和药店存在超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行为,如余姚市惠爱医院自2007年1月至11月共有弥可保针、丁咯地尔针、甘油果糖针、奇正消痛贴膏、霍香正气水、双黄连口服液、安神补脑液等七只药品价格超过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格,共计多收金额938.26元。余姚市物价局先责令退款,对拒不退款或无法退款的再予以收缴。慈溪市润德大药房提高云南白药膏、吡诺克辛滴眼液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慈溪市物价局作出罚款1000元处罚。
     医疗投诉主要集中在民营医疗机构上,个别民营医院过度治疗,收取高额费用,如宁波华美医院人流手术要收2000元,欧亚男科医院治疗一般性泌尿系统疾病治疗费上万元,使不少患者有上当受骗的感觉。有的民营医院采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如某妇科门诊发小册子做广告,投诉人打电话咨询做“无痛人流”手术需要多少钱,答复是大概700多元,有炎症的最多也就800—900元。当投诉人去该门诊做手术时,结果光手术费就600元,加上检查费、输液费、仪器治疗等已花费1160元,可能需要1500—1600元。而投诉人到正规医院复查时,只是吃点药就可以,不需要作其他治疗。
      (三)物业管理收费
      全市共受理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投诉咨询318件,占受理总量的7.4%。从反映的内容看,大部分属房地产和物业收费价格政策咨询,主要内容: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房产档案收费等。个别物业公司存在擅自收取装修押金的行为。如小城春秋物业公司向住户收取的装修履约保证金类同“新建住宅装饰押金”,属政府明令取消项目,鄞州区物价检查所已责令物业公司停收保证金,并将已收的保证金退还住户。
     (四)教育收费
     我市的价格举报案件主要集中在教育收费投诉上,全市共受理教育收费投诉咨询186件,占受理总量的3.9%,退款近二十万元。主要问题有学校擅自收取补课费、向外地学生收取设备设施补偿费等问题。如鄞州某小学向外地学生收费6000元/生设备设施补偿费,鄞州区物价局在价格主管部门领导下访活动中责令退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成品油价格
     从全年的价格举报情况看,成品油在举报中所占比例并不大,共计受理举报和咨询142件,占受理总量的1.6%,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主要原因是: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柴油供求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实行限量供应,社会加油站有的无柴油可供,有的高价进,高于规定价格出售,从而带来不少矛盾和纠纷。
      三、应引起重视的投诉动向
     (一)家电商品明码标价形同虚设。去年以来,家电商品投诉呈上升趋势,不少大型家电商场销售的商品不按标价进行结算,明码标价形同虚设,很多商品都是通过讨价还价成交的。由于消费信息不对称,不少消费者因此受骗上当。
    (二)不正当价格行为举报案件查处力度亟待加强。今年,我市接到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案件数量比去年略有上升,主要涉及企业串通涨价和商业零售企业虚假促销等行为,从处理的情况看,因政策界限不是十分明确,查处力度不大。如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通知》(发改价检〔2006〕623号)规定:“虚假优惠折价”是指经营者标示的价格等于或高于本次优惠折价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而我省的《浙江省商业零售促销商品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的通知(浙价检〔2005〕268号)与之有所出入,从而使有的投诉难以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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